自我声明

依法从事认证活动的声明

广州大中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已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从事认证活动。已批准的业务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本机构现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合法性与独立性承诺

1. 依法设立与运营。 本机构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独立开展认证活动。

2. 独立性与公正性。 本机构确保认证活动完全独立于任何可能影响客观公正性的利益关系,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认证客观性的商业交易或利益关联活动。绝不与认证委托人存在可能影响认证公正性的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绝不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

3. 资质与能力保障。 本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专职认证人员数量持续符合认证机构资质条件的要求,并持续保持技术能力。

二、规范运营与管理体系

1. 合规性操作。 本机构严格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执行程序要求,不增加、减少或遗漏程序,确保认证过程完整、客观、真实、可追溯。

2. 认证规则与收费标准公开。 本机构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认证规则(包括认证程序、要求、证书和标志使用规定等)及认证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公开标准收费。

3. 信息公开透明。 本机构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认证领域、认证规则、认证证书样式、认证标志样式、分支机构信息等,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向公众提供查询认证证书有效性的方式。

 

三、诚信执业与社会责任

1. 保密义务。 本机构对认证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客户信息严格保密,杜绝泄露或滥用。

2. 拒绝不正当行为。 本机构严禁商业贿赂、虚假认证等违规行为,不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不向不符合认证要求的组织颁发证书。

3. 跟踪检查与持续改进。 本机构依法履行认证机构职责,对认证结果实施有效的跟踪检查,对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情形及时依法依规采取措施,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四、责任承担与接受监督

1. 法律责任。 本机构对认证结论的真实性负责,若违反上述声明,自愿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2. 接受监督。 本机构自觉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认证活动数据和有关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 社会监督。 本机构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媒体及公众对本机构认证活动进行监督,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并妥善解决客户及公众质疑。


特此声明!


广州大中认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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